2016年10月8日星期六

新疆丁孝贵等七访民被强制进行“社区矫正教育”

 [访民之声2016/10/8消息] 新疆和静县巴润镇访民丁孝贵,今天被和静县相关部门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到司法局,关到社区矫正办公室接受法制教育学习,期限为1个月。

丁孝贵说:“我今天被和静县法院、司法局骗到县司法局,关在社区矫正办公室,要对我进行法律教育学习1个月。被矫正教育学习的有7个人,都是今天抓进来的上访人员,每个人都有警察或村干部看着,说是矫正教育是县政法委规定的。我没有违法犯罪,这段时间也没有上访,社区矫正是针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关我们是非法变相关押,侵害人身自由权,这就是当今中国共产党作为政腐部门无视法律,以权压法,迫害人民,把访民当做迫害維稳对象的犯罪行为”。

随后,本网志愿者网上搜索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规定为五种罪犯,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丁孝贵是因为当地政府非法征地,不予合理安置补偿上访。因为上访被拘留10天、劳教一年六个月。之后他的案件被三级终结,为此上访遭到辱骂。在维权无门的情况下,丁孝贵让儿子在网上发帖投诉,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结果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多次找他妻子威逼恐吓,强迫他儿子删帖,否则就把他们父子一起抓起来。
帖子被迫删除后,他在新疆上大学的女儿也遭到威胁,不许发帖投诉。

今天被强制矫正教育的上访人员:1、巴特,(蒙古族)38岁,和静县夏尔布拉克村牧民。2、麦哈提·穷(维吾尔方族)78岁,和静镇夏尔布拉克村人。3、艾力买买提,44岁,依布拉音,40岁,维族。4、吐逊尼牙孜,60岁,维族。5、艾山江·热哈曼37岁,维族。(以上5人均是反映官员非法征地,贪污村民水費,林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6、郭新庄,48岁,汉族,和静县阿拉沟乡,阿拉沟村,上访5年未果,(问题:草场纠纷…)7、丁孝贵,汉族。

被关押进行矫正教育的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