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王瑞林上访被关精神病院百余天
我名王瑞林,女,无业,家系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赵家洲社区桥桥南组,身份证号430321197003305548,手机号暂无。
事实:1992年湘潭县政府搬迁到易俗河镇,占了我的山岭,田,土至今未发放我的清苗费及其它补偿费。当时变为农转非户口,并无任何城镇待遇,从此失去了赖依生存的土地。又在2009年县政府搞房产开发,开发商与县政府构地建《水印康桥》楼盘出售。在拆迁中我提供他们所须的手续未与我达成一致协议,他们就用挖机强拆我唯一居住办有产权证的农村私有房。
理由:事发之后上访到各级部门不理采,走投无路时,便在我家旁边自留地上建了一个70平米用砖砌成的过渡房居住。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赴京上访,接回来后按当时拆迁户的安置方案(自建房),部份热心领导同意批一块无偿地,20万按规划自建房资金(资金保证按规划建房居住),安置在湘潭县易俗河镇(即县城)飞鸽安置区内。当于由于政府末及时腾地,拖到2012年5月份通知我与其他拆迁户一同建房(10户为一栋),7月份正式开工建房到两层己停工,其它建成五层。拆迁执法队趁我在建房忙碌之时又偷拆我居住的过渡房。一气之下跑到湘潭县天易示范区(拆迁办公处)信访室,挤满了无关系的拆迁弱示群体,都在异口同心,带着违建照片,纷纷反映违章建筑变合法建筑弄关系拆迁的腐败政策。为什么我们没有?我也将过渡房补偿和未及腾地造成物价上涨补差之事再次向各级部门递交材料,经执法队冯志远领导说:“我是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很愤恨!便要求所谓的征拆办和执法队做到阳光拆迁,透明公开,把我材料上点名的几户公开。严格按政策“无证视为违章”,而他们做到了吗?所以拆迁腐败透顶,没送官员的情,事情仍然无果,按规划建房无法进行造成停工。导致我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无立足之地为止上访,流浪北京,过着乞讨为生的艰苦日子。
在2016年回乡探家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当地火车站截住送到湘潭县天易派出所做材料拘留数次,在雨田宾馆监控二个月,无奈!经人介绍工作决定本年9月27日外出打工,清早从宾馆刚出门又被镇政府工作人员挡住送到湘潭县天易派出,守到中午来了几个不识的魁梧汉子,用面罩蒙住我眼睛,抢走上访行礼,强行上车送到了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康乐医院(精神病医院)与精神病人群居近4个月。精神病医院为了拥护贪官隐藏腐败,谋取利益与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派出所勾结,过年民政没有给我分文困难补助,又控制在雨田宾馆不让我与家人团圆过年,真可耻!精神病医院拒绝所有人手机,里面一片黑暗。我申请吃一口干净饭和新鲜热菜要看脸色。那天(11月18日)中午,我知道医院负责人在厨房,走近他们关门拒绝门外,只有在窗户灰色玻璃敲过洞说“我即不是病人,又不是犯人,我要基本用餐标准”。不料一群穿着白色衣服的狼狗扑出来把我摁倒在地,看到有装模假样的护士长袁玉连持棍狠打之后,又叫人抬到抢救室口塞脏袜,手脚双拷在一起6小时的酷刑手段,浑身发紫,遍体是伤,还不给药。于2017年1月20日即将过年送到原雨田宾馆一天二班,三人一班轮流24小时制时刻不离人的陪守。医院出来时我本人的一份手续都没有。医院伙同政府勾结腐败,行为严重违返中国宪法的有关规定,无视党和法律的尊严,被迫信访人(本人)受到各种折磨,我本人身心遭到巨大精神摧残。请求中纪委监察网和中国监督网暴光,解决我能居住建房问题,享有安居乐业生活。
另还有一名湖南湘乡市弱势者黄梅芳(女)也在同一精神病医院关押1个半月,她的身份证号430322195804040428,手机1557326 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