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6/11 消息] 经访友查实,失联多日的河北井陉县访民武金花,已经被井陉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据悉,武金花是因征地补偿问题上访,因上访曾被判刑两年半,还曾遭到多次拘留、软禁、殴打、虐待,期间被迫自杀两次。
附:武金花反映事件材料
我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下安村村民武金花,联系电话15128143868,QQ2026544604。主要反映市县镇三级政府包庇村官贪污案。
我村不到三百户,1984年土地承包,1999年小调整30年不变,至今不给我们承包合同。2001年到2012年连续12年没让换届。2001年换届时不仅没查过以前的账,而且,新村委将集体土地20多亩私自变卖成宅基(每户5000元共20多户)。1998年307国道加宽补偿30多亩菜地,村委账目上没有,到了哪?2005年到2008年石太修铁路和上安电厂在我村未征先占798.8亩,三千多万元征地补偿全额转入集体账户后村务不公开,被挥霍。
涉及到各户“多占少赔”,多余的成了村干部家“册外地”,地上附着物大灰窑、厂房、场房、道路、水渠、水井、石头树木等补偿、在上安镇中学投入的30多万元和电厂弄断“水渠”补偿的16万多元及上安镇水泥厂借下安村70多万元,这钱都转到了谁名下?从2006年修铁路将水泥厂征占到2008年,村委书记许益生在307国道旁(副书记李少军灰粉厂大棚下)大量“批发”公开“零售”上安水泥,能不让人怀疑吗?建文化中心,公开招标40万,却花了三百多万。7万元建了一个厕所。
2008年7-9月账目显示:“支出复印费880元”打印的合同老百姓谁也没见过;“出租费7月10日 730元、25日580元,8月22日 1000元”村在307国道两侧,公交车5分钟一趟2310元租车?7月天气炎热“锅炉伙食煤泥2376元”?没给老母爷唱戏却有“煤款666元舞台电费461元”10月唱戏是多少?水渠浇地“两个月用工5003元”167个工干啥了?一小时浇地收50元,连半亩地也浇不了,收村民的巨额浇地钱哪去了?向户分配法院执行“5户判决30500元,两次代理费3200元”法院事为什么村里出钱?大石头洼浆砌挡水墙:长29米 ,宽0.55米 ,高1.1米 ,共17.5方“工程款29404.9元”,怎么能不让人怀疑村委的人吃回扣!
2008年电厂征四队18户20多亩耕地。村委暗箱操作只给被征地农民树款,不给安置补偿,90多万元补偿款到那了?修铁路在我村“庙幼”垫了约二十亩耕地,到了村长梁艳海个人名下,原来是沙场现在成了煤场。煤场的老板在村长梁艳海个人手里承包的。村里接自来水,定50宽、80深,前进一米 58元,实际宽40,深70,共九千多米村委没有贪污,为什么不公开招标?“厚袜子”的7个石灰窑是集体的财产,补偿到了谁名下?“版要哇”弃杂场占了约一百亩地(数字没公开),当初说恢复土地,至今“到底腰”几十亩好地也成为荒岛。我们地边的树木没补偿我们,村委账目上有没有?
《村委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2008年9月19日 县委书记庞彦须会上公开说“下安村没有村民代表,没有开过村民大会”。“老母爷”山坡、学校、牌楼、道路、河坝等支出从来不让老百姓知道,更没公开招标,各项建筑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鉴定。
下面是镇政府2014年11月5日 再次唐塞的不规范答复:
一、307国道加宽占老百姓菜地分文没给。答复说:“98年307国道加宽实占地3亩左右,已转入集体账户”。光白二小汽修厂、梁迎春饭店、梁兰庭加油站就超过了6亩。加十几户房基和梁春兰浴池征地30亩也多。即然是“3亩左右已入集体账户”,为什么不敢公开?不敢让我们看?水井、水渠、树木及其它补偿呢?
二、既然是“已经在村务公开内容中及时公开过”,为什么电厂征地涉及到四队18户要求村务公开集体上访(证附后)?铁路征地百分之八十的村民也要求村务公开?全村村民都没有见过?
三、我们一排五户的宅基是2001年修建,均在新修铁路50米 以内,县援铁办2006年三番五次给我们丈量,村委在大喇叭广播我们到村委签字,按手印,让我们确认面积,答复说:“可能是设计院预测可能征用,但实际未征用,所以就未拆迁赔偿”。我和许四科、许连德三户被水淹、放炮和污染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在修铁路施工两年期间,我们三户没过过一天安神日子。现在我们每天仍然担惊受怕的住在高铁铁路的道轨旁,不仅怕火车事故,而且被火车噪音长久骚扰。
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征地要坚持四个必须:必须按规划计划征地;必须征求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的意见;必须在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方能动工建设;必须公开征地政策,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妥善解决地农长远生计的一律不得报批”,
《村委会组织法》《会计法》《农办经(2006)6号》的相关规定不如上安镇“文件”大。镇政府不让看答复上的依据:“上【2014】18号文件《上安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60条”。
综上所述,要求征地的各项补偿,逐项逐笔在村民最繁华地方的大街公开。各项工程要求评估鉴定后公开。请求上级支持,体谅我们农民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