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8/4 消息] 随着制度的瑕疵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大量的个人情绪逐渐累积成了社会矛盾,造成维权浪潮此起彼伏,全国各地的民师也加入了维权行列,不断的向腐败政府进行抗争。
今天,甘肃静宁县民师发来了他们自己写的一段上访经过,本网不做任何改动,将原文发布与此,仅供众人评述。
民师原文:
是谁给了静宁教育局长截访的权力
-----甘肃静宁民师上访,看地方政府如何为难百姓
有一群人,他们身份尴尬,曾经官方说你是,你就是,现在官方又说你不是,你就不是,他们到底是谁?
他们,在上世纪70~80年代,共和国教育最艰难的年代,在苦甲天下的甘肃静宁,六盘山腹地,当年红一军路过的地方,有一群人忍受饥饿,忍受贫穷,他们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 这句美丽谎言的感召下,他们就是依然走上讲台,撑起了祖国大半个教育天地的民办教师!他们,是被当地政府以莫须有的手段,强迫离开教坛的受害者!
从那以后,他们饱含着眼泪失去职业,失去精神家园,除了贫瘠的生活,几乎失去一切。如今祖国富裕了,法制健全了,社会更加民主了,在公平、公正成为时代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了,这个原本受人尊敬的群体却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当地政府维稳的对象,良知与道义、公平与公正需要我们大胆的呼喊出:
再亏也不能亏民师,再骗也不能骗民师!
10余年以来来,他们四处求访未果,真正体会了地方政府的推诿与敷衍,切身经历了当官的嘲讽与愚弄,见证了地方政府,尤其弄权者近似无赖的流氓行为! 今天他们老了, 他们累了,半生艰辛换来的老无所养,病无所依,被无情的抛弃了, 祖国为何如此为难他们?无情的抛弃他们,这公平、公正吗?
今天,他们更可以在经历了一次次赤裸、野蛮的欺骗后,依然选择相信政府!只是,这样的方式,也许是他们最后的选择----上访与维权!他们至今未能求见到县委书记,结果总是换来大批警察带离
我们看看一组近几日发生的事实:
《 2017年7月24日静宁30位维权老师谈话实录》:
问:你们是哪里来的?
答:我们30人都来自甘肃平凉市静宁县。
问:你们按程序在当地有没有上访?
答:我们在县委、教育局都上访过了,没有人管,还受到了侮辱,副县长王宁香和教育局长在接访我们几十位教师的时候还在边玩手机边和教育局长嬉笑,最后我们被警察驱逐出去了,没人管,我们才到省城兰州上访的。
问:你们为什么到省政府门前静坐?
答:我们要见省长,关于静宁县分配26年未转正教师问题维权。
问:你们见着省长了嘛?
答:没有
问:最后怎么办了?
答:出来很多穿黑衣服的警察,手拿盾牌,把我们强行赶上了一辆大轿子车,还有我们县上也来了4个警察,说拉我们到信访接待大厅,最后拉到了五一村,看见这里有很多警察看着我们。
问:你们有没有用手机录像?
答:我们摄像他们夺我们的手机,并拧胳膊,还把我们一个老师的手机视频和照片都删了,我听见一个女老师喊着把手机收了。当时连围观的市民都喊着说我们真心酸啊!我们去那里(省政府门口)刚把横幅打开,里面的警察就出来说是违法的,几下子就夺走了,然后叫来特警和车把我们强行拉走了。带头的我们静宁县教育局长赵红军,公安局、政法委的,信访局的。人社局的教育局的、还有学校的校长主任都来了,当天晚上把我们拉到静宁车站在不管了,都扬长而去。
问:我看视频里面怎么有人哭?
答:当时,警察那么多,我们的老师都在哭!我们知道警察是会打人的,我们都没有反抗!我们被带到车上有几位老师的手被返拧在背后,抢夺去了手机---
最后一位老师愤恨的揭露:我们县上的腐败与不公,静宁县前任县委书记“李雪某儿子李青人在学校上学,但静宁县公安局发文分配到雷大派出所上班领工资多年,古城乡安排了20多个干部全是收钱安排的。孙某教育局副局长在城区转一个学生至少10000元,人都这么说,但没有具体的一个人站出来敢揭露”
我们倾听一位五十余岁老师的血泪哭诉:“有一位年长的老师被众多警察吓晕,教育局一直视而不见,直到快中午了教育局和他的学校领导才把她送到医院,既没有人交钱又没有留下一个人,他们都扬长而去!”
另外一位完全失去自由的老师慕宏雄被强行安排在学校作为硬化操场的监工,实际是完全的禁锢老师们,剥夺他们享受暑假的权利!县上领导要挟学校的领导要时时跟踪我们!绝不能离开他们的视线!
这就是甘肃静宁县,地方政府一旦启用了公权力将是多么的可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公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几乎在这里不适用!
静宁县这次截访,是不是正常执法?抢夺老师的手机是不是抢劫?侵犯他人财物?连续数天看押是不是限制人身自由?返拧老教师的胳膊是不是侵犯他人身体?老师被众多警察吓晕无人管,静宁的干部你缺少了什么?
天下静宁人,这里可能有你们的启蒙老师,有你们的老乡,有你们的父母,有你们的朋友,他们正在忍受公权力滥用者的侮辱与煎熬!如果你有人性与正义,你讲做什么?
甘肃省王三运、虞海燕违纪违法都被调查了,静宁县有没有公权力滥用私用?
甘肃省有没有法制,有没有反腐败,谁敢对静宁执法说个不字?
被吓坏的警察手持盾牌遮挡身体,因为对面来了30位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曾经的民办教师。
女县长王宁香和教育局闫国锁边玩手机边接谈的图片!
下图是静宁界石铺两位位上访维权老师的家,看看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党的精准扶贫有没有这些奉献一生的老师的份!
2017年党中央、公安部发布的通令:今后发现警察参与拆迁和截访,请立即拨打12389举报。
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不仅是非警务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违法犯罪。
再看《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当从重处罚。
很显然,截访人员普遍都适用非法拘禁罪,因为他们基本都是把上访人员带到一个地方看守起来,限制起人身自由。
再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下列行为涉嫌拘禁罪: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静宁县是一次成功非法限制30余名老师的人身自由!
再看法律专家的解释:
首先,公民用手机拍摄执法机关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任何执法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组织均有权进行以各种方式监督,而且,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质疑,曝光,以让社会大众知晓,如果违法行为是针对自己或影响到自己利益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次,警察强行删除拍摄的内容是违法的。因为拍摄也是合法监督或鼓励方式之一,因此,警察应当予以尊重和欢迎。如果警察的执法是正当的和合法的,对于公民的拍摄,不应当有任何疑惑或顾虑,警察根本没有权利对拍摄的手机或相机进行检查甚至删除,这种检查和删除行为从法律上讲也是一种行政行为,但是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针对这种违法行政行为,公民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这种行为违法,并公开赔礼道歉。
静宁县的截访、抢夺老师的手机,有视频为证!
执法部门在正常执法活动中,除了秘密侦查意外,都是应当阳光公开的执法,所以可以对其拍照 执法部门无权没收拍摄工具,无权限制拍摄者的人身自由,因为宪法规定任何公民的合法财产、人身自由非经法律允许不得剥夺。
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律规定有 《宪法》: 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物权法》: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规定有 《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