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福建王尾珠怒告永安公安为嫌疑人开脱罪责枉法办案
近日,曾因为儿子被人打死,不服当地公检法枉法办案而不断上访维权讨说法的福建省永安市女冤民王尾珠,在息访息诉没几天又开始上访向上级纪检部门怒告永安市公安局为诈骗犯罪嫌疑人林梅玉开脱罪责枉法办案的违法行径。
原来此事系因王尾珠轻信原在永安市农业银行工作的林梅玉谎言,被其诈骗共计人民币318500元。报警后,王尾珠要求依法查办林梅玉涉嫌诈骗、非法吸储公众存款等犯罪,在不断督促下,永安市公安局却久拖不决,于2018年6月22日才给受害人王尾珠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关于林梅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决定书字[]号,案件编号A3504812200002018050001),我局经过侦查,已破获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梅玉,追缴赃款赃物情况:,该案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为此,王尾珠表示不解,嫌疑人林梅玉明明涉嫌诈骗和非法吸储公众存款等犯罪,本是数罪并罚。可永安市公安局为何只立案侦办非法吸储公众存款一案?公安这不是重罪轻办,给嫌疑人林梅玉开脱罪责,徇私枉法办案吗!
据王尾珠介绍,她二次被林梅玉诈骗钱财共计15万元人民币。第一次林梅玉借口“投资购船舶搞运输”为名需要20万元,让她出资5万元入股。林梅玉谎称入股后什么事都不要做就等每月来分红。她当时轻信林梅玉谎言于2011年7月22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存款5万元进林梅玉卡号6228302030000510的银行账户。可事后她只在2011年9月28日,收到林梅玉所谓投资分红款1500元,就再也没有任何分红了。后来据她多方了解,林梅玉根本就没有购买船舶搞运输,所谓投资入股就是采取欺诈手段行骗。第二次是2011年9月13日,林梅玉当时是农行职员,又以投资农业银行“购买网购机”项目为名行骗,王尾珠不疑有诈,又将现金10万元交给林梅玉当场存入其儿子的农行账户。
显然以上两起案子系林梅玉采取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王尾珠财物为目的,金额合计高达148500元,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已构成诈骗犯罪,有关本案王尾珠也已向永安市公安局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
王尾珠表示,林梅玉不但搞诈骗,而且又以民间“做会”方式非法吸储公众存款再伺机诈骗。她已知她和林云、余华、薛梅玉等4人因参与林梅玉“做会”分别被骗17万元、5.6万元、2.9万元、4.6万元,金额巨大总计超过28.9万元。因为“做会”,她每月都要付会钱5000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会”被林梅玉以她的名义暗中标走,令她17万元会钱血本无归。显然,本案中林梅玉同样采取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她的钱财为目的,也有诈骗嫌疑。
综上,王尾珠希望永安公安能依法执法办案,惩治犯罪,追缴林梅玉犯罪所得,还她血汗钱。据悉,林梅玉对相关案情事实已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