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河北残疾访民周粉香一审不服 上诉后遭改判

[访民之声2017/1/4消息] 河北省沙河市残疾访民周粉香,去年被沙河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近日沙河市法院更换罪名,改判周粉香有期徒刑两年。

而迫使沙河市法院改判的原因是周粉香不服原判决,委托律师提起上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6年12月31日沙河市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毁坏罪”判处周粉香有期徒刑两年,刑期自2015年9月7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止。

周粉香是和弟媳在去年阅兵期间进京上访被劝返后双双遭到行政拘留,因拘留所不允许家人和她们见面,也不收家人送的衣物而发生争执,随后周粉香被指控毁坏拘留所财物而以“寻衅滋事罪”遭到判刑,周粉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被改判“故意毁坏罪”。

相关报道:河北沙河访民周粉香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六个月http://msguancha.com/a/lanmu1/2016/0627/14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