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4/25 消息] 河南郸城县访民刘前防今天向本网诉称,两会期间,郸城县公安局将他连续拘留两次。
第一次拘留是3月1日 。他准备乘火车去任丘时,在车站被东风派出所民警抓住,警方认为他是要到北京上访,借2月15日 其曾到中南海周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的名义将其拘留10天。拘留期满因两会还未结束,3月10日 ,警方决定再次将其拘留10天。这次警方给出的理由是其1月18日 曾到中南海上访。
刘前防表示,郸城县警方依据的是北京警方出具的训诫书。但北京警方并没有把训诫书给他本人,却给了郸城县公安局。有训诫书就证明是处罚过了,郸城县公安局在给予二次处罚就是违法。
刘前防是因为行车纠纷,2007年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乡小倪庄村,被施耘海等3人殴打致残。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将施耘海等人判刑后,刘前防认为法院量刑太轻,对民事赔偿不满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其被多次拘留,还因在京抛洒传单诉冤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