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
我是张紫娟,家住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白团乡北街村,村干部张兵文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责任田时少给我家分了责任田,我父母曾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没人管。然后我父母向时任白团乡书记反映,乡书记经过组织丈量我家责任田确实少,乡书记开了一封信责令张兵文把缺少的责任田给我家补齐。
张兵文为了打击报复我们,持枪带领他的家人闯进我家,开枪打了我爸一枪,我爸中枪倒地,昏迷不醒,然后张兵文及其家人继续用铁棍殴打我妈,将我妈打晕,后来派出所将我父母送到人民医院,经过医生及时抢救,我父母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因为派出所长和张兵文是战友,派出所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包庇张兵文及其家人,未追究张兵文及其家人的刑事责任,让张兵文及其家人逍遥法外。
我父母曾多次向清苑区公安局反映,没人管,当时未追究张兵文及其家人的刑事责任,让张兵文及其家人逍遥法外。
从那以后,张兵文还不肯善罢甘休,经常带领他的家人闯进我家行凶,阻拦我家耕种粮食,砍死我家树,我们曾多次向白团乡派出所和清苑区公安局报警,派出所和公安局不出警、不立案,纵容不管。我们曾多次向清苑区公安局长反映,没人管。
派出所走后,张兵文继续带领他的家人闯进我家行凶,我们继续向白团乡派出所和清苑区公安局报警,派出所和公安局不出警,纵容不管。张兵文一伙人一直辱骂我们到深夜才离开,没人管。
清苑区公安局长和清苑区公安局的纵容助长了张兵文及其家人的嚣张气焰,第二天,即2008年11月24日 ,在我结婚当天,村干部张兵文有预谋的带领他的家人持枪、砍刀、切菜刀、铁榔头、二齿镐和铁锹等凶器,闯进我家行凶杀人,用砖头砸我们,辱骂我们,持砍刀等凶器拦截婚车,用纸钱在我家放火,扬言让我家的喜事变成丧事。
我弟弟曾多次向白团乡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不但不出警,而且辱骂我弟弟称:“别他妈的报警了,你们现在还没有被打死,报什么警,你们被打死后再报警吧。”然后派出所挂断我弟弟的电话。我弟弟向清苑区公安局报警,公安局称:“属于派出所管,不属于公安局管,别向我们报警了。”然后公安局挂断我弟弟的电话。我弟弟继续向公安局报警,公安局每次都挂断我弟弟的电话,有时接了电话不说话。后来我报警,派出所副所长刘景祥才带领3名民警出警,但是派出所到现场后,只是站在旁边观看张兵文及其家人持砍刀等凶器拦截婚车,用纸钱在我家放火,扬言让我家的喜事变成丧事,派出所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制止,纵容不管。
我弟弟背着我上婚车途中,张兵文及其家人持枪、砍刀和铁榔头等凶器向我们冲过来杀害我们,打烂我的婚纱,将我和我弟弟打倒在地,然后张兵文及其家人持凶器连续猛击我爸的头部、面部等要害部位,派出所副所长刘景祥和公安派出所民警亲眼目睹了张兵文及其家人杀害我们的全过程,长达3个小时,却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制止,纵容不管,导致张兵文及其家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活活打死我爸,打伤我和我弟弟。
公安派出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清苑区公安局长为了掩盖真相,晚上指使白团乡书记、乡长、派出所长和20名警察抢尸灭迹,强行将我爸的尸体带到清苑区火葬场里。
案发后,清苑区公安局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避重就轻、压案不查、拖延办案、包庇罪犯,没有抓捕张兵文及其家人,张兵文及其家人一直在家居住,未追究张兵文及其家人的刑事责任,让张兵文及其家人逍遥法外,已经立案侦查8年了,至今没有结果。
清苑区公安局长、白团乡书记王会军、乡长翟志高和派出所长邢军柱等人为阻止我们向检察院反映问题,滥用职权,拦截我们,暴力殴打我们, 抢走我妈和我的身份证和手机,派白团乡政府主任王建成、刘国军、赵勇和钟宝昌等乡干部看守我妈和我姐,非法限制我妈和我的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期间白团乡干部王建成、赵勇和钟宝昌等乡干部经常对我妈和我拳打脚踢,侮辱我妈和我,不给我妈和我送饭、送水,折磨、虐待我妈和我,有时候3天送一次饭,有时候5天送一次饭,非法拘禁我妈和我7年,耽误了我的青春,对我妈和我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对我们的家庭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至今未归还我妈和我的身份证和手机,严重的侵害了我妈和我的合法权益。
私自持枪本身违法,且主观故意致我爸死亡,单就持枪这一事实就应该被追责,为何后来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又为何不批捕?应该查清办案部门是否涉嫌渎职?
清苑区公安局与此案有利害关系,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清苑区公安局应当回避,为了排除干扰、公正办案,我请求此案由异地立案侦查。
至今我爸的尸体仍然在清苑区火葬场里躺着,死不瞑目,没人管。
请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等违纪违法行为,请求依法追究杀人犯张兵文及其家人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我们讨个公道!
举报人:张紫娟
联系电话:1517620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