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 求 书
——关于崇信县第一届大学生民办教师转正
崇信县县委、县政府:
我们是经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上学、招聘的、享受县财政工资待遇的老师。由于我县当时师资力量薄弱,1988年教育局申办开设了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崇信电大班,就是为了充实初中语文教师空缺的现状。1991年39名学员圆满完成了学业,被教育局先后派遣为中学或小学教师,拿着54.50元微薄的工资,一干就是20多年,把一腔热血都播撒在了三尺讲台上,在校勇挑重担,埋头苦干,手里红红的荣誉证书,在证明着我们的教学业绩。这期间也有几名转为公办教师了,还有一部分转到其他行业成为国家干部了,只有我们十二人坚持在教育战线。由于教师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被迫没任何说法的辞退。大好的青春都奉献于教育事业几十年,落下的是贫穷、疾病、无任何技能。
曾经在我们电大毕业之际,庆阳油田来招用教师,县上有关领导说“崇信县培养的第一批大学生不能外流”,把我们留下来,拿着微薄的薪水,为崇信的教育事业奋斗了这么些年,这中间,我们为了提高自身能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我们不但取得了学历,也取得了教师资格。中央也曾经有“五大”毕业生招用转正的政策,可我们就是没有享受到这些政策的温暖。2008年,电大毕业的同学,原木林乡崖尧小学校长王金合生病,因无钱医治,又失去了工作,年仅39岁就离开了人世。关于民办代课教师,国家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先后有几次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我们请求政府能落实中央【1997】(32号)【2001】(8)及县教育局【1991】(64号)【1991】(10月29日 会议)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我们已转正的同学的条件转正,解决我们的问题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