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7/4 消息] 日前,重庆九龙坡居民刘富祥收到九龙坡公安分局送达的一张《拘留证》,该拘留证中显示要将他刑事拘留。
但,拘留证落款并没有注明确切时间,只标注是2017年6月。且没有指出所涉嫌罪名,只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底八十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富祥执行拘留,送九龙坡看守所羁押。
刘富祥告诉本网,他是6月29号傍晚收到的拘留证,由于不明身份人员一直对他家采取骚扰、强行攻击的手段,为了防止被人控制后强拆他的家,他们已经26天不敢出门。6月29号那天警方人员从窗户里递给他拘留证,拘留他的理由是他不让进屋搜查,妨碍了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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