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8/11 消息] 湖南省吉首市访民黄光玉近日被吉首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六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黄光玉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判决书中还表明,黄光玉是因与邻居的房屋侵权纠纷,不满地方政府处理结果而上访。在上访过程中被多次拘留、软禁,还曾被两次劳教。去年两会期间,当地政府自愿给付黄光玉6万元,并与黄光玉达成协议两会期间不再上访。之后黄光玉因进京到天安门一带进行所谓“非访”被带回原籍,行政拘留后转为刑拘,直至被判刑。
相关报道:湖南吉首访民黄光玉遭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起诉
https://fangminzhisheng.blogspot.sg/2017/05/blog-post_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