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3/14 消息] 昨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许坤、高世福等数十村民,联名向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反映北海市政府违法强征村民就业用地,严重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高世福告诉本网人权观察员,去年以来,北海市政府强征强拆,毁坏村民土地,听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3月9日 开展巡查工作后,昨天我们向巡察组递交举报材料,接待人员说领导不在,他会把村民的材料交给相关领导,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15天内给予村民答复。
附:村民举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察组的领导:
我们是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村民。为了白虎头村的集体就业用地(自留地)被北海市政府不法征收,严重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面前特向你们举报:
一、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政函【1994】40号文件中所划出的五幅共51312平方米折合76.93亩土地作为白虎头村的集体就业用地。当时北海市政府是划出76.93亩就业用地给白虎头的,但这76.93亩就业用地从来没有被白虎头村真正支配过,村民们甚至不知道这76.93亩就业用地在哪里?
二、北海市银海区咸田镇人民政府咸政报【2003】25号文件。该文证明这25亩土地是白虎头村委的集体土地,并不是什么“国有滩涂”,证明北海市国土局在把这25亩集体就业用地当国有土地出让给金成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北海市国土局把集体土地当国有土地出让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北海市政府决定把这25亩就业用地建设扬帆大酒店的依据是项目依据、规划依据、用地依据是什么?为何北海市政府要决定一个房地产公司建设酒店?招拍挂哪去了?为何明知金成公司违约、土地来源违法还要支持广西南宁宁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
四、该文证明这25亩土地就是白虎头村的就业用地,北海市政府为何要自食其言,不兑现当初的征地承诺,用村民的就业用地建设扬帆酒店?
五、扬帆酒店的项目用地是130亩,除了这25亩外,还有其他的105亩是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出让给广西南宁宁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
六、扬帆酒店并没有实质性建设,北海市政府又是如何同意它以建设用地置换的?谁同意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七、国家不是明文规定新增的建设用地不能纳入土地储备。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下发的“28号文”,将此前批复的白虎头土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库。而北海市规划局又在2009年12月1日 的答辩状又说“只是准备将相关土地予以征用,纳入土地储备而已”。拆迁白虎头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从黄金海岸的白虎头村,“回建”到两公里之外的北背岭。由此,项目彻底变味,从“新农村建设”变为搬迁。
白虎头之所以整体搬迁,根本原因是在于这76.93亩就业用地上,通过整体搬迁抹平村民对这76.93亩就业用地权利的主张,典型的按“发展中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的思维和手法。
这些问题不但白虎头村民想弄清楚,就是北海市全体市民也应该想弄清楚,希望这次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组巡视组的领导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还村民的一个说法!
白虎头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