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标签为“申诉与信访”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申诉与信访”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

天津访民毋秀玲丈夫患严重精神疾病 求警方送医未果

[访民之声2017/5/29消息] 天津市访民毋秀玲告诉本网,她的丈夫只茂卫患严重的精神疾病,多次对她暴力殴打,她多次求助警方要求将她的丈夫送到精神病院治疗遭到警方拒绝。

毋秀玲表示,2013年开始她的丈夫就出现精神异常,经常骂人,脾气暴躁,经医院检查是抑郁症,长期药物治疗不起作用。今年病情明显加重,近期经常对她施以暴力殴打,2月4、5号连续两次夜间往死里打她,她每次都报警,警方只是把她的伤情拍张照片了事。

在3月份她丈夫再次犯病时,她给静海县分局唐官屯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要求把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所长说费用太高送不进去。她也因没有经济来源,就靠一千元低保维持一家五口人生活,拿不出钱将丈夫送医治疗。她多次找到派出所交涉,至今无果。

毋秀玲1978年因回城问题开始上访,2005年她的女儿遭到谋杀被伪造交通事故,导致毋秀玲新仇旧恨叠加,经常进京上访,因上访遭到多次行政和刑事处罚。


毋秀玲身上的伤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黑社会”老大韦耀武入狱 亲属为其上访鸣冤

[访民之声2017/5/2消息] 何慧玲是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村民,因其外甥韦耀武被诬陷成为黑社会遭判刑14年而上访维权,至今已5年多的时间。

何慧玲表示,2012年11月28号她外甥韦耀武“涉黑”案子在洛宁县法院开庭,我去参加旁听,被指冲撞警戒线遭到拘留7天的处罚。在拘留期间,多个部门的人让我劝我外甥认罪,就是黑社会的罪名。我说不用说我外甥不同意,就连我这一关也过不了,在法庭上怎么对峙都行,让我做我外甥的工作不可能。这样在第四天的时候他们还是把我带出来给我外甥做工作,我要求见耀武,见时任洛宁县政法委书记(现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他们不让见。

之后,何慧玲为了给外甥洗刷冤屈,找到和他外甥同案,因“涉黑”被取保的几十名村民,并给百分之八十以上“涉黑”村民做了录音。此时,何慧玲信心十足,踏上了为外甥伸冤的路,至今已5年多的时间。

据了解, 2012年洛宁县原政法委书记(现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与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尤清立联手制造了“韦耀武黑社会”案。韦耀武及其另外39名村民被当地公安机关以黑社会人员抓捕入狱。在长达五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先后就该案向各级政府及司法部门控告、申诉,均无任何结果,走投无路的她们求助于多家媒体,希望曝光真凶并把制造该案的幕后黑手挖出来,还事实真相于天下。

而该案的起因源于2009年3月20日。韦耀武的同乡程伟鸽邀请时任村书记的韦耀武参加他的防盗门市开业大典,为其撑场面。由于韦耀武对程伟鸽有意见,借故推辞,被程伟鸽怀恨在心。之后,程伟鸽带领四五十人将韦耀武弟弟韦四武的汽车玻璃砸烂,另一个弟弟韦妙武被打成失血性休克,致重伤。韦家报案后三个多月都无人过问,韦耀武的父亲韦汉卿便给公安部领导写封控告,引起公安部重视并督办,由此得罪了洛宁县公安局长张廷璞。

2011年,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与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尤清立联手,以黑社会名义将韦耀武及39名村民抓捕,31名村民成为了所谓的“在逃人员”。在法院还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官方媒体公布成功破获了一起由韦耀武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案,并以贴大字报的形式广为宣传。同时,动员广大老百姓大胆揭露、提供韦耀武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和韦耀武有过来往的人随时都可以被警方抓去审讯。

在公、检、法人员办案期间,对涉案人员采取威胁恐吓、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篡改口供、编造假口供、编造假的受害人、假的物价鉴定等手段,罗列罪名,栽赃陷害无辜村民。更胆大妄为的是,同一个民警在同一个时间段里竟然可以完成三个不同地点的案件审问笔录。造假程度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而官方指控韦耀武拔掉别人十个指甲盖之说,在整个侦查及审判阶段均没有受害人出现,更没有相关证据用于证实该项指控。

何慧玲说:“当时的实际情况是韦耀武的弟弟韦妙武发现车上的电瓶被盗,韦耀武发现了偷盗可疑人员后,在众人的帮助下,对其进行限制,等待司法机关前来处理,没想到竟被编造成为这个样子,这纯属是栽赃陷害。所谓的“在逃人员”也没有在逃,他们都在村内正常生产生活,他们在审判阶段自愿到法庭说明情况。因为知道自己成为在逃人员后他们都很吃惊,数千村民也为耀武案联名担保,证明耀武没罪。即便这样法院一审还是判处韦耀武14年的刑期,二审改判13年。”
韦耀武亲属在法院外打横幅鸣冤


 

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黄玲等蒙冤警察国家信访局上访未获登记受理

[访民之声2017/3/17消息] 昨天,黄玲等蒙冤警察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未获登记受理,怒斥司法腐败,信访局黑暗。

黄玲说,中纪委规定终结的信访案件不予登记,我们是中纪委的案件,根本就不解决,反而被国家信访局弄虚作假给终结了,终结了也不给答复。现在整个正常信访渠道都堵死了 ,现在我们冤案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没路走,要揭露国家信访局腐败问题,造假终结案件。

2015年5月5日,黄玲一怒之下起诉国家信访局造假终结案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口头拒绝受理。

据悉,黄玲原是湖北省司法厅劳改局第3支队管教干部,其因被湖北省消防器材厂厂党委非法定性为聚众赌博,开除黄玲公职,造成黄玲上访多年。十八大时她到国家信访局诉冤被告知她的案件已经终结,任何部门不再受理,但终结案件的部门却没有给她案件终结告知书。

相关报道:蒙冤警察黄玲诉国家信访局非法终结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http://msguancha.com/a/lanmu13/2015/0530/12519.html




2017年3月5日星期日

山东淄博访民张枫英诉法官违法 强拆厂房

[访民之声2017/3/5消息] 山东淄博访民张枫英因债务纠纷,其投资兴建的熔块厂被淄博市法院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拆,并将张枫英司法拘留。张枫英为此上访被多次非法拘禁、拘留。

但这并不是案件的关键所在。张枫英认为,法院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原因是法院将熔块厂查封并判决张枫英偿还60多万元债务,后张枫英四处借贷,已偿还其中部分。因张枫英无力偿还其余债务被迫和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将熔块厂进行承包转让,用租赁费分期偿还债务。嗣后,淄博市法院在张枫英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熔块厂强拆,并将张枫英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淄博市法院淄川区执行厅法官李纯义、孙云超为首的多名法官对张枫英进行殴打,逼迫其签下了两份以物抵债的协议。其中上午签订的一份协议价格是63万元,下午签了一份41万元的协议,而重新签署协议的理由是法院弄错了,把价格签的太高。就这样张枫英价值500余万元的厂房被作价41万元抵债。张枫英为此上访投诉后,法院推脱此事与法院无关,是债权人所为。

张枫英不认可法院的说法,多方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对法院参与此事的法官进行依法追责,赔偿她的所有损失。但张枫英为此进京上访3年多的时间事情仍没有任何进展,为了促使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该案,张枫英至今在京上访维权。



2017年2月4日星期六

陕西城固县访民陈艳群被控制在信访局

[访民之声2017/2/4消息] 陕西汉中城固县访民陈艳群因和故城县信访局局长发生冲突,被控制在故城县信访局,由数名警员看管不许离开。

至今未获自由的陈艳群今晚向本网人权观察员求助,城固县信访局局长侯彦杰今天上午约她谈话,到信访局后她给信访局局长打招呼,局长出口辱骂,双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她的拐杖也被砸断。随后她报警,城固县执勤中队几个警察来后把她控制起来,不让她离开,因为执勤中队是专门负责政府信访这段的维稳工作的,她提出回避申请,也没人理会,至今被控制在信访局。

据悉,陈艳群此前是因为上访时被截访人员拉扯受伤到市政府反映,城固县信访局得知后通知她到信访局来反映,因此发生冲突。


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

众多上海访民人大会场外诉冤 被送救助站

[访民之声2017/1/16消息] 今天是上海人大常委会十四届五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天,数百上海访民聚集在会场外唱歌并高喊“和谐社会无家可归”“还我房子,我要回家过年”等口号,被负责维护会场秩序的警察强制送到救助站关押。

上海访民周成龙说:“今天被关到接济站的就有300多访民,8个房间都关满了。我们大都是被拆迁户,都想回家,让老人、小孩过年。可是这个愿望也实现不了,我们到会场外诉冤,希望能引起重视,解决我们的诉求,警察却把我们强行赶上车,送到接济站来了,天黑了才放我们。”

据悉,昨天就有许多访民到会场外诉冤,被关到府村路接济站。上海访民吴王芬叙述,我和丁菊英、韦开诊、王永凤、颜兰英等400余访民想借会议之际诉冤,把事情解决掉,还没走到会议中心,就被警察赶到早已停靠在那里的大巴赶上,送到位于上海市府村路的接济站,晚上五六点钟才放我们回家。

相关报道:上海市人大召开会议 数百访民会场外诉冤http://msguancha.com/a/lanmu9/2017/0115/15389.html

 
 
 
 
 
 

2017年1月15日星期日

江苏南京市庞永红进京上访遭遣返

[访民之声2017/1/15消息] 江苏南京市秦淮区居民庞永红,进京上访反映其住宅被秦淮区政府以危房改造名义强拆,今晚被截访人员带回原籍。

庞永红家住秦淮区观门口120号3栋404室。2014年开始庆盛开发公司找住户谈坼迁。庞永红说:“因为达不成补偿协议,从2015年10月庆盛开发公司就不断的到我单位骚扰。不让我上班。2016年开始用502胶赌我家门心,断水断电。2017年1月12号下午,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在我单位把我绑架到我们居委会关了24小时,把我家放子强拆。

之前庞永红因被断水断电多次打12345热线投诉,结果得到的答复是让其配合拆迁搬家。打110 报警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答复。无奈之下庞永红只好进京上访。

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

原中央警卫团区队长王伟平遭遇拆迁欺诈至精神失常

[访民之声2016/12/22消息] 王伟平是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居民,曾任中央警卫团管理中队区队长,后转业到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工作,因政府危旧房改造时,其遭遇拆迁欺诈至精神失常,并被司法拘留。

他的妻子吴田丽记述,王伟平1983年参军,从事保卫党中央、保卫中南海的工作,曾任中央警卫团管理中队区队长。1998年转业到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工作。2002年我们座落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北关外156号,享有继承权、转让权、永久居住权的房屋因北京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与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实施长辛店东山坡一里危旧房改造项目而面临拆迁,涉及该拆迁的还有我丈夫的另外6名同事。

为此,作为拆迁方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时任北京丰台区国土房管局下属长辛店房管所的书记兼所长李保生(于2008被批捕,次年被判刑10年)为了让我丈夫王伟平带头搬迁,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周转房及10万元借款,以解我家无房周转又无钱回购住宅之需。为此还专门召集涉及拆迁的7名职工开会并宣布上述决定。
鉴于整个拆迁工作刚刚启动,拆迁补偿款等事宜均未正式展开,我丈夫并不想带这个头,但是多年养成的良好军人素养让他最终还是服从了领导的安排,第一时间搬到丰台区长辛店教堂胡同98号单位安排的周转房内居住,并按时缴纳周转房房租,单位还专门派人派车协助搬迁入住。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时任长辛店房管所的书记兼所长李保生利用手中的权利精心设下的骗局,不仅拆迁补偿无人问津,还被冒名贷款,遭北京市丰台支行和周转房房主无端起诉。我丈夫因不堪忍受这釜底抽薪的毁约和无端指控患了精神病,曾三度入安定医院治疗,我也被迫放下生意行走在维权的道路上,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也备受干扰。

期间,丰台法院王晓艳副院长,于2009年11月就此事进行过调解,对其提出的如下意见达成共识并签字;1.法院敦促建行丰台支行将已经收取王伟平缴纳的1.2万多元月供款并5000元违约金及利息退还;2.陆建民先生所诉之案不再执行,周转房由我们继续居住待该房拆迁时一并解决;3.丰台法院对我所控告、检举的两起案件不予纠正;4.我们对这两起案件息诉罢访,并且保证不再追究法院及审案法官的任何责任。

岂料,2015年5月我们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将我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责令我们不得有法律禁止的高消费行为。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就是这个做过承诺的丰台区人民法院,置法律法规、客观事实及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的种种保护于不顾,于2016年11月10日派牛俊奇法官带5名法警,在我丈夫的工作单位,于众目睽睽之下将我丈夫戴上手铐拽上法警车扬长而去,与此同时强行将我们的周转房腾空,屋内家产不知去向。就这样我们被赶出家门!

之后我从律师处得知我丈夫被司法拘留15天,11月11日提前释放。因我丈夫受到强烈精神刺激,三天后被北京安定医院收治入院,这就是我和我家人的不幸遭遇,面对这一切我还能保持沉默吗?我要呐喊我要大声疾呼天理何在?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山西访民宋桂青不服以伪造身份证判刑将继续申诉

 [访民之声2016/11/30消息] 山西省孝义市访民宋桂青,因进京上访反映哥哥被人杀害,警方袒护杀人凶手,把尸检结果造假, 2014年被孝义市法院以其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判决出狱后坚持申诉。

宋桂青介绍;“她的哥哥是2008年因为孩子被打的事和邻居发生纠纷,邻居恼羞成怒把她哥哥杀害致死,尸体上8处刀伤。但孝义市公安局出具的尸检结果上只有4处刀伤,笔录内容矛盾百出!凶手手段残忍连砍她哥哥8刀致死,公安局却定性故意伤害,现场帮凶没有被追究。孝义市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时虽然以故意杀人罪判了凶手无期徒刑,但法院认定了公安局造假的尸体鉴定结果,她多次要求重新鉴定,法院都不予采纳,上级法院也维持了原判决,检察院不予受理,至今她哥哥的尸体不能入土为安。她为此上访被判刑,还曾被4次行政拘留。” 

据了解,宋桂青原籍是山西省孝义市,后嫁入汾阳市,户口也随之迁到汾阳。2014年2月27日宋桂青在北京市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其现户口所在地汾阳市石庄镇政府来人要求把宋桂青接走,遭到原户籍地孝义市驻京办王仁谦等人阻拦。

2月28日早上,宋桂青自行从久敬庄出来,在大门外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车上,用胶布拴住她的双手,随身物品被抢走,并非法搜她全身。在将其押返回乡的途中,不让她吃饭、上厕所,当日将其送到孝义市公安局。因其携带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照片,孝义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身份证罪将其刑事拘留。

宋桂青告诉本网志愿者:“在没给我做体检情况下把我送到孝义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受到非人的待遇,3个牢头狱霸联合起来给我冲冷水、暴打我,把打的我遍体鳞伤,门牙都打松动了。我按报警系统,看守所都置之不理,这充分说明是公安局和看守所利用牢头狱霸迫害我。”

2014年11月17日,孝义市法院以伪造身份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宋桂青不服判决上诉到吕梁市中院,吕梁市中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后孝义市法院以同样的罪名改判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宋桂青再次上诉被维持原判。

据宋桂青介绍,携带身份证照片是为了防止接访人抢身份证,用纸张复印件又经常磨烂,才花钱做了身份证照相卡片当复印件看信息,没有给国家、社会、个人造成任何损失和伤害,符合无罪的构成条件,她将继续申诉。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

从湖南徐端莲被刺重伤上访 反思破除刑案民事赔偿弊端

[访民之声2016/10/14消息] 湖南省耒阳市余庆乡访民徐端莲,被人重伤致残,凶手伍永地被耒阳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附带的20余万元民事赔偿却至今没有执行到位,徐端莲为此上访至今。
  
 徐端莲说;“凶手并不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他家有两处房产,一处地产,也有存款,法院判决后他家通过关系转移了所以财产。我要求法院执行,法院让我自己查清凶手家财产的去向,否则没办法执行,这本来是该法院做的事,却强加到受害人身上。”

据悉,徐端莲家住耒阳市余庆乡龙坡村,2011年6月9日被伍永地连刺16刀造成七级伤残,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行负担,造成外债累累。因再无力缴纳医疗费,伤情未愈,且连缝合伤口的手术线都没有拆除,就被迫出院。

2012年4月13日,耒阳市法院一审判处伍永地有期徒刑12年,附带民事赔偿20余万元。但在随后的民事赔偿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称凶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端莲为此上访遭到了地方劫访人员的虐待、辱骂和非法拘禁,所反映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

去年耒阳市法院给余庆乡政府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内容是建议乡政府解决徐端莲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其对此置之不理。数日前,徐端莲再次进京上访遭到非法拘禁,与日前逃出。

《监狱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但实际情况却是服刑人员只能拿到象征性的少的可怜一点“奖金”,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甚至连这点都拿不到,其劳动成果全部归为国有。


本网志愿者认为, 如果监狱能够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并通过监狱系统,分配部分用于偿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既体现了监狱的文明执法、文明管理的气象,更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以免受害人被二次或者再次伤害。这样既能体现国家强调的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公正。

2016年10月6日星期四

山东青州一菜市场发生爆炸 两岁童重伤政府拒付医疗费

[访民之声2016/10/6消息] 今天,山东青州经济开发区裴桥村村民王玲向本网反映,派出所在调解他人感情纠纷时当事人引爆炸药,她2岁的儿子和公公都受伤成了残疾,现在她儿子还在北京博爱医院,政府不承担医药费。

王玲叙述,事情发生在2015年6月7日下午2:30左右,位于山东省青州市经济开发区隆兴菜市场内,当事人闫广泛因感情纠纷,在开发区派出所出警调解的情况下引爆了藏在摩托三轮车下面的自制炸药,炸药威力巨大,造成二人死亡,十几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其中65岁的受害人李长信是我的公公,右腿高位截肢,生活无法自理,我儿子李沐宸,2岁半,受伤时肚子到后腰炸开30多厘米,肠子炸烂了,右侧输尿管断裂,导致双下肢截瘫,至今仍在医院治疗。
 孩子的姑姑李桂云才38岁,右手致残,失去劳动能力。
房玉莲女60岁(身份证370721195606242423)当时爆炸时距离放炸药的三轮车3米,受伤非常严重,右眼炸瞎,右脸
骨头炸飞,胳膊腿炸断,全身大面积深度烧伤,由于眼睛失明不能正常吃饭,胳膊腿断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
鲁东兰,女,33岁(身份证号 53352419841216154X)双小腿截肢,全身大面积深度烧伤。程俊双,出事时飞起的铁片打了头顶,造成天天头疼难忍生活不能自理,门外很多东西损坏。牛志亭肚子炸开,肠子炸出。派出所民警轻重伤4个。

爆炸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封锁了现场,市场由爆炸后的一片狼藉连夜粉刷一新,把炸药爆炸说成了煤气罐爆炸。有关人员还阻止省台记者采访,让受害人不要乱说话。事件发生后伤者被送到当地医院救治,我儿子李沐宸受伤严重,需要转到济南治疗,当时所谓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市里已成立工作小组,你们先养伤到时一定给你们处理。”但都一年多过去了,一直没有说法。几个受害者多次找到政府部门,都说是定性为刑事案,当事人死亡,政府没有责任。
  
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老百姓,伤者大部分致残失去劳动能力,最惨的是我一家三口都致残,最基本的生活都没有保障,最小的孩子从出事至今一直在医院治疗,因为伤重,现在又转到北京治疗。

前期多次与市领导沟通的情况下给了一部分医疗费!现在他们不管了,来回推,孩子这个样子费用巨大而且时间漫长,家庭破碎,实在无力支付巨额费用。我们多次与青州市政府进行沟通没有答复,去青州市信访,潍坊市信访,济南信访都没有给我们处理。

王玲家庭低收入,多人被炸失去生存能力,而政府对此家属如此重大的创伤和艰难坐视不管,这于法于理都不能立足。请广大有识之士帮助王玲的孩子,解决孩子的医疗费问题,中国政府丢弃孩子,我们的社会还是有良知的。希望王玲的呼声能被听到看到。

王玲求救电话:18701619097 

两岁半的李沐宸和他的诊断证明
                                          李长信


2016年10月3日星期一

辽宁王永红不服因“非访”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的说明

 [访民之声2016/10/3消息] 辽宁大连普兰店市星台镇访民王永红,因到中央电视台上访,今年的4月28日被普兰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刑期至7月26日。王永红不服判决上诉被维持原判后开始申诉。

王永红认为,她有合理合法的诉求,不属于寻衅滋事。1989年因为邻里纠纷,她母亲被邻居用刀刺死,她也受了重伤,只因为凶手是普兰店市公安局政委辛树功的亲属,公检法三家在办理该案时用未成年人和老年人顶罪,做出枉法判决。附带的民事部分二十多年了法院不审、不判。为了让真凶伏法她坚持上访,2015年10月26日到中央电视台上访,希望能曝光自己的冤案,结果被认定为“非访”遭到判刑。以前因为上访被非法拘留、劳教时受尽了虐待,她要伸冤维权。

普兰店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还指出了王永红被判刑的另一个原因,她曾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访”被北京警方送到马家楼、久敬庄,因此受到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劳教的处罚,而且不止一次。这次她到电视台被抓后,办案机关认为她是不思悔改,对社会的公共秩序造成扰乱和伤害,属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王永红说:“给她判刑的关键证据就是北京警方出具的《训诫书》,既然训诫书是北京警方制作,最终解释权就应该是北京警方。北京警方给她的答复是:“训诫书是对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二十条信访人的告知,把训诫书和被训诫人移交接济服务中心是一种便民措施。”

就此可以认定,训诫不是行政处罚,更不是刑事案件的移交手续,其只能证明信访人违反了信访条例,而非扰乱了公共秩序!更不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定罪证据。虽然公安机关提供了所谓的证人证言,证明我进行了“非访”,但案发地(北京)警方却没有提供我的犯罪证据,至今他们也不能提供寻衅滋事案的来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一审判决
二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