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7/10 消息] 今天,湖北省大悟县访民李世斌家属拿到判决书,李世斌被大悟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李世斌不服判决决定上诉。
判决书中显示,2014年8月21日 曾被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 被取保候审,2016年3月23日 被以招摇撞骗罪刑拘,同年4月7日 取保。2017年3月14日 被大悟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羁押于大悟县看守所。
而李世斌被刑拘皆因到北京的久敬庄及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上访引起。2016年3月23日 的这次刑拘理由更是奇葩,因为3月12日 李世斌在久敬庄穿着以前当保安时一件没有编号的衣服在久敬庄被截访人员发现后,将其强制带回原籍,先是行政拘留,后以涉嫌招摇撞骗罪转为刑拘。
经过法院调查,最终认为李世斌在信访案件已经终结的情况下仍然进京到天安门、中南海等地和重要会议期间进行非正常上访,制造影响,索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但李世斌家属对判决书中提到的索要财物行为及信访案件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提出了异议。她认为,李世斌反映的土地补偿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处理,李世斌也没有向政府及截访人员索要财物。判决书中提到的9000元并没有给李世斌,真实情况是李世斌在马家楼被保安追赶造成他脚部骨折,政府人员交给医院9000元住院费,村干部给了她5000元治疗费用于李世斌住院治疗。其他钱款他们都没有收到,也没给李世斌用。他们从医院复印出来的单据中显示政府也只交了9000元,并没有判决书中提到的500元的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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