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

在押人员几近成植物人不得保外就医 其亲属上访却被拘留

[访民之声2016/10/28消息] 辽宁阜新市太平区访民张洪娥,因到中南海“非访”,昨天太平区公安分局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措施,现羁押于阜新市拘留所。

 张洪娥的妹妹张长青告诉本网志愿者:“她们姐妹3人,张洪娥是大姐,因为二姐张洪艳身体不好,二姐夫张向忠在狱中病危不能保外就医,张洪娥赴京上访。张向忠是参与盗窃,2012被沈阳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于同年转到辽源第一监狱服刑(以下简称监狱)。入狱后家属发现张向忠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多次要求做司法鉴定,申请保外就医,并交纳了2000元的鉴定费。而监狱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称:“虽然鉴定结论为张向忠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因其是无期徒刑范围故不予办理。”去年10月17日,监狱书面通知家属,张向忠病危,但省监狱管理局刑罚处借故张向忠是无期徒刑不得保外就医,也不许转院治疗。

今年4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张向忠的刑期变更为有期徒刑,6月间,监狱再次为张向忠作了是否符合保外就医的司法鉴定,之后监狱刑罚科科长告诉家属,张向忠符合保外就医条件,818已上报省监狱管理局。9月中旬,张向忠所在监区狱警口头告诉其家属,张向忠的保外就医省监狱管理局没有通过,理由是,1、鉴定过程中张向忠不予配合;2、张向忠病症与犯罪前相同。家属多次向监狱和省监狱管理局索要书面答复,其都不肯出具。

家属称,每次会见时,张向忠都是用担架抬着去会见。有几次在会见时,张向忠说在审讯时警察把他拷在老虎凳上,打的不像样了。

家属曾拿着监狱提供的CT片到其他医院咨询,得知张向忠左侧嵌入性股骨颈骨折,腰椎骨折,四肢活动受限。但监狱方面不给家属提供完整的病例。

今年张向忠在太平区公安分局医院治疗的时间里丧失了语言能力,头不能转动,监狱对家属解释是张向忠得了脑梗。家属认为,张向忠在被抓捕前,身体一直很好。鉴定不让保外就医,是为了隐瞒刑讯逼供的真相。

家属对省监狱管理局的决定不满,随后要求再次司法鉴定,监狱和省监狱管理局都拒收家属递交的司法鉴定申请。

根据19901221司法部颁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张洪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