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

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局长带队强拆十余居民住房

 [访民之声2016/12/15消息] 今天,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局长亲自带领百余警力,以棚户区改造为名,把孙海涛等十几户居民的住房强拆。张宏丽等数十家居民住房之前也被强拆。居民对此举牌抗议,并高喊违法强拆,政府腐败等口号。

孙海涛告诉本网志愿者,居民不服拆迁决定上诉到延吉市法院,今天案子还在审理,延吉市公安局局长就亲自带领100多警力来强拆,有警察、特警和综合执法的人,把十几户居民的住房强拆了,我家的房子今天也被强拆。

没有给补偿,之前双方交谈他们不依照补偿规定给,就给安置房,还在一个锅炉房附近。临近锅炉房太危险,居民们不同意这样的安置,他们就采取强拆手段,断水、断电、把门窗都给砸坏。现在是大冬天,居民经不住冻好多都搬走了。然后就开始强拆,今天已经是第四次强拆了,之前已经强拆了几十户居民的房子。

张宏丽家是128号被强拆,室内物品砸在了废墟里。张宏丽说:“当时强拆的时候我们都没在家,邻居通知我母亲,我们家房子被强拆了,让她赶紧过去看看。我母亲过去后发现几百个警察拉着警戒线进行强拆,屋里的东西没有按照规定安放保管交还我们,而是全部砸在了废墟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可他们根本不依法办事,不但警察参与强拆,还采取这些断水、断电、断气、堵路的方式进行逼迁,也不履行通知、公告程序直接给强拆了,而且他们是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品房开发。部分居民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也不受理。

据悉,2012年延吉市政府决定延吉市公园街等地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征收居民住房。由于赔偿安置方案低于市值价格和安置房屋不达标,居民拒绝搬迁,并集体起诉到法院,但延吉市法院裁定由延吉市政府组织实施拆迁。部分居民不服裁定提起上诉,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房屋即被强拆,部分居民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