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6/12/5 消息] 昨日,张素珍等在京访民打出写有“中共构陷访民寻衅滋事罪,解保不诉就得赔”的横幅,怒斥当局的官赖行为。
张素珍是河南省洛阳市嵩县访民,因到习近平就餐的庆丰包子铺围观习近平走群众路线,2014年1月23日 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1个月,取保候审1年。
解除取保候审后张素珍向西城区公安分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其拒绝,北京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也维持了西城分局的不赔偿决定,随后张素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2016年8月12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做出了不予赔偿决定。
河北省定州市访民刘敏杰,也是因为到习近平就餐的庆丰包子铺前诉冤,2014年1月23日 被北京市西城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2月23日 获取保候审,2015年2月22日 期满解除取保。警方对他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也予以拒绝,目前他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
根据2016年1月1日 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据此,访民提出的赔偿申请并非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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