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星期二

律师要求会见被控“煽颠罪”的人权捍卫者甄江华遭拒

[访民之声2017/9/6消息] 今天上午,广州闻宇律师前往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权捍卫者甄江华先生,被以属于“三类”案件为由不准会见。

闻宇律师无奈只能为其代存了三百元生活费,随后前往预审监管支队了解案情。因负责该案人员不在,只好留下委托手续,接待人员告知等其研究后再回复。

而三类案件是指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这三类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相关报道:人权捍卫者甄江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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