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

孙秀云关于四川仁寿、眉山法院枉法判决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孙秀云(511121195502108080),四川省仁寿县文林镇人。在仁寿县文林镇大道社区高滩十组有一处房产,该房产是我于1982年购买原华光2队保管室于86年修建,共7间门市(钟强、钟磊各两间,孙秀云三间)。92年因213国道扩建要占用部分面积,我再次购买原保管室晒坝,将7间门市拆除后移重建,两楼一底7间门市及住房。

2006年仁寿县建设局和国土局以我正在违法修建为由暴力将我的一间门市及楼上两层住房拆除。紧挨被拆除门市的两间门市大梁受损不能使用,两层楼住房墙体、地平、房面均产生裂口,800多平米成为危房。1992年就已依法修建完毕的房子到2006年却还正在修建,无凭无据一句话就将我的房子拆了,将权大于法展现得淋漓尽致!(拆房前未举行听证、未告知复议)


2007年七月我将仁寿县国土局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万万没想到仁寿县法院法官竟然有法不依、有据不查。仅仅依据国土局的通知和钟胜利及冯绍修的询问笔录就草草作出判决(这两份笔录事实上为国土局所编造,钟胜利和冯绍修的签名均为一人所签),完全不讲事实和证据。同年十月,我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同样理由维持原判。

从此我们家踏上申冤维权路,我老公钟胜利也于2007年死于维权路上。到如今十年有余了,我因为相信党、相信政府一直找相关部门,然而各部门之间官官相护、层层包庇!十年了,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这些年来维权路上的艰辛,唯一寄希望于中央领导能明辨是非,还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