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星期五

祝忠孝等人购票乘车受阻案一审败诉

[访民之声2017/5/5消息]  G20会议期间,祝忠孝、季新华等在京访民因购票乘车被警方控制,随将北京铁路公安局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祝忠孝、季新华对此不服,昨日,向东城区法院递交了上诉书,要求依法立案再审。

祝忠孝表示,201692,他和季新华等人正常出行,购买了全程车票,在火车上被乘警带进五号车厢,将车厢门上锁,并派黑衣人看守。到达杭州火车站后将他们一行数人移交给杭州铁路警方。他们发现,被杭州铁路警方限制出站的人数多达三十余人。

在杭州火车站,众人被搜身并没收通讯设备,之后被各属地维稳人员带回关押在派出所。就这一系列连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季新华等六人于2016年年底向东城区法院递交了诉状,2017223北京东城法院刘志云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审理,2017425下达了驳回裁定书。

其理由为,没有证据支持诉求。而季新华祝忠孝等人向法院申请调取铁路公安局火车上的车厢视频及执法记录仪的音视频作为证据被警方以车厢视频被顶出,执法记录仪没电这等荒唐的理由拒绝提供。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机关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就该承担败诉责任。但法院却将该案驳回。这充分说明,一党执政不可能依法治国。就法院的驳回理由二人表示不能接受,于54向法院邮寄递交了上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