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之声2017/8/11 消息] 浙江省武义县访民李新宏因两次到中南海地区上访,7月28日 被武义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10天,于8月8日 释放。
不仅如此,武义县警方还对其手机进行扣押,其出具的证据保全决定书中,决定扣押期限为一个月,时间至8月27日 止。
李新宏表示,处罚决定书中说的这两次“上访”实际是去中南海寄信,当地镇政府及驻村干部在中南海邮局拦着不让我寄,随后争吵起来,招来北京警察查我身份证。查完我身份证后说我是重点上访人员,被拉到久敬庄,地方政府人员把我接回来拘留了十天。
李新宏是浙江省武义县新宅镇南塘头村居民,住三角田路11号,因故意伤害案得不到公正判决而上访。其上访材料中显示,他为了生计经营一家小型超市,2012年11月16日下午5时 ,村民邵宇轩将用于赌博的“苹果机”放置在李新宏的超市内,次日上午10时许遭到武义县白洋派出所查抄。事后,李新宏到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时见到派出所副所长臧少伟等人在打牌,随反身离开接听电话。臧少伟等人认为是对他们进行举报,便不由分说将李新宏拉到屋内搜身,将其身上财物全部搜走后拉到没有监控的屋内,臧少伟、汤涛亲自动手对其进行殴打,直至其口吐献血,头部严重受损。但臧少伟并没有就此放过,在其严重受伤的情况下被拘留了10天。
之后李新宏不满被拘留殴打向纪委投诉,臧少伟得知后,指使贵州籍王显正等6人(5男1女)于2013年2月9日 闯入李新宏店内,以强行压价买香烟的滋事行凶,李新宏头上被砍二刀,其妻陈素仙被打导致流产、脑挫伤,颅内血肿,鉴定为二级残疾。
在李新宏要求追究行凶者刑事责任期间,警方利用李新宏急需医疗费的心理欺骗其在多张空白的纸上写上“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讲的一样”的字句,达到了包庇、隐匿犯罪人员及行为的目的,造成6名凶手只有3人被判刑的后果,而这3人中是两男一女,却变成了两女一男。因法院判决不公,及臧少伟等人罪行未得到追究,法院判赔的113万元的赔偿金法院也以对方没钱为由至今不能执行到位,李新宏迫于无奈只好进京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