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叫田翠是河北省辛集市人,因举报辛集房管局非法征地,暗箱操作,非法侵害公民利益的行为今年五月十四号进京上访被接来后遭到位伯派出所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无中生有把他们望意揣测说成是我供述。
上访原因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我与郭朝、陈居奎、白世东、马威共同出资以郭朝为法人的鑫昊建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受让了西巴营村西南角闲置荒地55.4亩(有和村委会签订得的协议书。还有和郭朝签订的合伙协议)。2011年郭朝违背协议规定,在我们(除他之外的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土地转让给了房管局开发祥和家园(郭朝自己和我们说是和房管局合作开发)。就该情况我认为郭朝的行为侵犯了合伙人的利益,并将之告上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需要了解房管局的征地补偿情况,并进行了相关调查。
在调查中,房管局拒不公开征地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9条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后3个月內支付完毕。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按照法定程序,先补偿后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得征收行为都数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地补偿信息应该是房管局在征收时公开的,但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百般推脱。后我调查了解到,郭朝在房管局承接了多项相关工程,二者关系紧密,所以房管局帮郭朝进行了掩护,以达到侵吞公民财产的目的。
在调查中还发现:2016年6月17日 房管局出具了补偿郭朝312万剩余款项正在协商中的证明(郭朝自己说房管局已经几付了460万的补偿款有录音)。2016年10月28日 房管局又出具了答辩书(有证明)与6月份出具的证明前后矛盾。房管局在伪造证据,以达到帮助郭朝的目的。房管局伙同郭朝为推卸责任2016年10月26日 给村委会送去了190万,很多证据证明辛集市房管局开发的祥和家园(已交房入住)是2011年开发的,其征地程序属于违法征收。该局拒不公开该地土地争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费的合同(或补偿协议)。
综上所述,被举报单位辛集市房管局明目张胆的违背《土地管理法》任何征地违反先补偿后征收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违法征收。因此,请求监督辛集市房管局纠正违法,依法查处违法当事人。撤销不合法的征地批复手续。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说明人:田翠
电话:13784326150